中新经纬4月18日电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4月18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胡群涉嫌受贿一案。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胡群利用担任中央储备粮巢湖直属库副主任(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主任,中央储备粮巢湖直属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央储备粮巢湖直属库、中央储备粮巢湖直属库有限公司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储备粮轮换购销、储备粮仓库租赁、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37.0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胡群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群进行了最后陈述,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胡群简历
胡群,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起,历任巢湖地区粮油贸易公司储运科副科长、巢湖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储备科科长、中储粮巢湖直属库仓储科科长、中储粮巢湖直属库无为分库主任;
2008年1月,任中储粮巢湖直属库副主任;
2015年4月,任中储粮巢湖直属库主任;
2017年12月,任中储粮巢湖直属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8年9月,任中储粮巢湖直属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年11月,任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22年4月停止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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